大连科技学院财务预算事前签报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网管 发布日期:2018-12-20
加强我院财务管理,规范校内财务行为,做到统筹兼顾合理使用,保障资金使用供给,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执行财务预算使用事前签报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使用经费前,必须填写《大连科技学院费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待审批后方可使用。《申请表》为报销附件。
二、请款程序按照:“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财务处长-主管财务院领导-院长(1万元及以上)”请领。未经审批或审批流程未完成就使用经费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三、《申请表》内容填写务必详细,包括时间、原因、采购明细、具体价格及询价情况说明等。
四、实际报销金额如果超出预算申请的金额,需另行填报《大连科技学院费用超支说明》(附件2),对超支原因进行详细说明,经逐级签批(与报销签字流程相同)后,方可执行报销手续。
五、人员类支出(工资、五险一金等)、银行托收(个税、电话费等)、月度固定支出(水电费、食堂补助、教工班车费等)项目,仍按原报销手续执行,无需另行签报。
六、以上规定从201549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大连科技学院费用申请表》
 
附件2:《大连科技学院费用超支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