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报酬计税公式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网管 发布日期:2018-12-20
 劳务报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取得的报酬收入。
   (1)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
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
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和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
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之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在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支付的中介费用,能够提供有效凭证
的,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计算公式为: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税项目收入额-800元)×2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税项目收入额×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