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于2016年11月21日发的通知里面第四条“关于取得的2016年发票报销时间的要求,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签字后交到计财处,2017年4月起不再接收开具时间是2016年度的发票报销”。请大家留意一下手中的发票,按照要求执行,今天是计财处接收2016年度发票的最后一天,大家手中有2016年度发票尚未履行报销手续的,请抓紧时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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