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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读者入馆须知

1)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入馆。对持他人借阅证者,管理员有权将证件没收。如因借阅证损坏而使门禁无法识别的,持证人应尽快到综合部办理换证。进馆人多时,请自觉排队,按序进馆。来馆办事人员,需出示介绍信或其它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同意方可入馆。
2)入馆应注意衣履整洁,穿拖鞋、无后帮鞋、背心裤衩、吊带裙、睡衣裤等谢绝入馆。公共场所,保持举止文明礼貌得体。
3)保持馆内安静、整洁、安全。不得在馆内朗读、高声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阅览区、自习区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禁止使用明火器具,严禁自行利用本馆电源使用各种电器;在图书馆内禁止喝饮料吃食品(如点心、水果、饮料、花生等);违反上述规定者除口头批评教育外, 还得根据情况给予停借处理。凡在馆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乱丢杂物者, 视情节给予停借处理。。
4)维护馆内秩序,按规定存放个人物品,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禁止以任何方式占座。
5)爱护馆内设施设备、墙壁,禁止随意涂抹刻画。凡污损桌椅、墙壁及馆内公物等,破坏馆内设施设备, 除要恢复公物原貌外, 视情节再予罚款20--100元和停借一个月。
6)自觉遵守阅览室及借书处的规章制度,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劳动,支持图书馆工作人员按章办事。不办理出借手续、私自携带书刊出馆者, 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7)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移交校保安部门处理。经出口通道, 如遇监测系统报警, 或遇值班人员抽查, 读者均需接受检查。

Ø 图书借阅规则

为了维护读者利益,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防止图书流失,特制定本规则。

借书证管理及使用

借书证由图书馆综合部统一发放。
一、教职工读者证管理和使用细则

(一) 教职工读者证发放

新入职教职工读者证办理流程及要求:

1. 新入职的老师须本人携带<入职循环单>到图书馆二层馆长办公室签字,用U盘将证件照电子版提交至综合部 办理读者证。

2. 电子照片格式要求如下:

1 提供蓝底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要求人像清晰、五官端正、构图比例合理;

2 照片文件格式应为:jpgjpeg格式;

3 照片比例为144*192像素(宽*高);

4 照片的大小应小于30K

5 请以“姓名+部门+电话”命名照片;

以邹老师的为例:

目前读者证的办理可以随办随取,不接收邮箱以及QQ发电子照片。

(二) 教职工读者证补办

1. 读者对读者证要妥善保管,若读者证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办证处补办。因读者遗失读者证造成的后果,由持证人负责。

2. 补办流程:到图书馆二层综合部办公室,登记姓名所在学院后,现场即可制作补办读者证。

3. 新证补发后,旧证同时作废。

(三) 教职工退还读者证及办理离职手续

1. 教职工读者办理离职手续时,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超期罚款结算后,到图书馆二层综合部办公室办理借书证注销手续,退还读者证,馆长签字,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 对于出国、进修等特殊情况的教职工,也应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到图书馆二层综合部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二、学生读者证管理和使用细则

(一) 学生读者证办理

1. 新生请按以下要求提交证件照电子版:

1 提供蓝底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要求人像清晰、五官端正、构图比例合理;

2 照片文件格式应为:jpgjpeg格式;

3 照片比例为144*192像素(宽*高);

4 照片的大小应小于30K

5 新生必须以本人“学号”命名照片;

如图:

注意照片须以本人学号命名,不要写姓名!

2. 请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或班级负责人将照片按学号排序,归档至文件夹内,例如,于第一学期规定期限内,用U盘将电子照片交至图书馆二层综合部办公室。

(二) 学生读者证的发放

新生读者证的制作时间大约为30天,全部制作完成,发布取证通知,请各班级班长或者负责人到图书馆二层综合部办公室统一领取。

(三) 学生读者证的使用

1. 大连科技学院图书馆读者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以及在馆内借阅图书的唯一凭证。读者必须随身携带读者证,刷卡后方可入馆。

2. 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因转借、代借而造成的后果,由持证人负责。

3. 不得冒用他人读者证借书,一经发现,除没收读者证、罚款50-100元外,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4. 退伍、降级、休学等, 返校后需到图书馆二层综合部办公室重新激活证件。

(四) 学生读者证补办

1. 读者对读者证要妥善保管,因读者遗失或损坏读者证造成的后果,由持证人负责。

2. 补办流程:到图书馆二层综合部办公室,登记姓名学号后,现场即可制作补办。

3. 新证补发后,旧证同时作废。

(五) 学生退还读者证及办理离校手续

1. 读者办理离校手续时(休学、退学、出国、进修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超期罚款结算后,并到图书馆二层综合部办公室办理读者证注销手续,将读者证上交图书馆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如遗失,须交纳相关工本费。

2. 毕业生办理读者证离校手续流程:

16月份前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超期罚款结算完毕;

2在规定的期限内,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或班级负责人将循环单和读者证一一对应按序排列交至图书馆二层综合部办公室;

3如遗失,须交纳相关工本费。符合图书馆离校要求, 循环单盖图书馆章。

各类读者使用借书权限如下:
普通教师:每证可借一般图书 10
本科生:每证可借一般图书 10

读者类型

一般图书

文学(I类)图书

借期

续借次数

续借借期

借期

续借次数

续借

借期

本科生

30

1

30

30

1

30

普通

读者

30

1

30

30

1

30

普通

教师

60

1

60

60

1

60

Ø 阅览规则
1 阅览时,读者请将读者证或代书板放到所取书刊位置上,阅毕,需将书刊放回原处,取回读者证或代书板,不得多取乱放。
2 各类报刊,过刊,馆藏样书,工具书,新书等,只能室内阅读,一律不外借,若需要复印,办理手续后方可携出,并在馆内复印完毕,立即归还。
3 爱护刊物,保护资源,不得污损,撕毁,损坏,盗窃图书资料,对违者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予以赔偿,罚款处理或相应的处分。

Ø 图书馆公共检索终端使用注意事项

1)公共检索终端为读者提供OPAC检索服务。
2)检索途径:终端可从图书的书名、作者(含编、译者)、ISBN、分类号(参见《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表》,)和主题词等检索途径,检索读者所需的有关文献资料。
3)本终端专供检索馆藏文献使用,请按屏幕指示小心操作。
4)终端运行中若发生故障或产生错误,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图书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5)爱护终端设备,保护环境整洁。严禁乱动电源、线路等各部分设备。
6)严禁在检索桌面上乱写乱画,或损坏检索桌。

Ø 图书馆存包柜使用规定

图书馆读者存包柜分为两种:读者临时存包柜和考研专用存包柜。管理和使用规定如下:

(一) 读者临时存包柜管理和使用规定

为了方便广大读者,图书馆在一楼设立了临时存包柜,供读者使用。

1.图书馆临时存包柜只允许个人当日使用,每天晚间2130闭馆前务必将存包柜个人物品清走,否则本馆将予以清理,请读者予以配合。

2.临时存包柜不得存放食品、饮料或其他易燃、易爆、易腐蚀性物品;不得存放手机、现金、银行卡等贵重物品。因违反规定发生丢失或造成其他后果的,由本人负责。

3.读者应爱护公物,讲究公德,保持临时存包柜及周围的卫生整洁。

(二) 考研专用存包柜管理和使用规定

1. 考研专用柜申请

考研专用存包柜是为即将考研的学生 读者使用,需要提前申请。申请流程及说明:

1申请者需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学校签发的考研证件、 读者证,考研专柜锁;

2申请者本人携带以上材料至图书二层综合部办公室 办理相关手续;

3申请考研专柜时间为每年第二学期3-4月份左右,具体时间详见图书馆发布平台(微信公众号,网页, 公告栏)的通知。

注:考研专柜数量有限,以专柜申请完为截止申请时间。

2. 考研专柜的使用

提供考研专柜是图书馆专门为考研学生特设的无偿服务。考研专柜使用者须遵守如下规则:

1仅可使用有特殊标志的考研专柜;

2不得私自移动考研专柜上的标签;

3专柜使用时间截至考研初试,超时本馆作违规清理;

4为保证馆里书籍的流动性,不得私藏图书馆的书籍;

5专柜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6贵重物品等谨慎存放;

使用完毕后,请到办公室办理相关退柜手续。

Ø 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1)图书馆设普通阅览座位,供学生自习使用。普通阅览室(自习室)内一律不允许用物品(书包、书、本等物品)占座,更不允许一人使用多个座位。
2)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应在座位上留条说明离开的起止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不说明原因或超过规定的时间,其他读者有权使用该座位并将其占坐物品移走。
3)午饭、晚饭、离馆上课时不允许将个人物品留在座位上,人走物走,否则视为占座。由此发生的物品遗失,责任自负。
4)因占座问题发生纠纷,视情节对占座一方要提出批评。多次占座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停借一个月或报学生处给予警告处分。
5)爱护阅览区的设备,不得擅自挪动桌椅、设施等位置。
6)读者应保持普通阅览室整洁、肃静,不允许吃零食、接挂电话、闲聊等。
7)节假日自习区读者较少时,为避免造成能源浪费,图书馆可根据读者多少调整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