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方位地做好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班导师的指引作用,根据《大连科技学院班导师工作规程(试行)》(大科院发[2012]32号)文件精神,决定为我院2012级学生班级聘任班导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系(院)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组织班导师的选聘工作。
2.选聘对象为新入职教师及班导师聘期已满的任课教师。
3.2012级班导师聘任时间以聘任文件时间为始,以班级学生毕业时间为终。
4.班导师的管理、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考核及奖惩的有关规定请参照《大连科技学院班导师工作规程(试行)》(大科院发[2012]32号)。
请各部门于2012年 11日12日将选聘名单保送到学生处学生科马敬老师处。
学生处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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