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相关单位:
为了保障我院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各类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生安全意识教育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学生日常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定期组织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国家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题讲座,重点加强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要在每年3月、6月、9月、12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以级队会、班会的形式对学生开展自我保护、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等方面的主题教育,并做好会议纪要提交学生处备案。
二、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辅导员值班的若干规定》落实值班制度;按照学院值班安排认真组织当天的学生管理值班工作;值班期间要重点加强晚间各教学楼、图书馆、宿舍楼等场所的巡查工作,并将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值班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解决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三、健全信息上报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学生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学生突发事件、校外居住、假后未返校人数、就寝晚归人数等学生信息上报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遇到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学生处和主管领导汇报;要认真做好晚间就寝秩序检查工作,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四、完善学生分类管理制度。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学生摸底排查工作,针对贫困生、学困生、违纪生、降级生(延长学制)、心理问题生等特殊学生群体单独建档,完善特殊学生群体的管理工作;要在日常生活中关心帮助特殊学生群体,加强对该类学生的谈心谈话并做好详细记录,强化对该类学生的心理干预工作;对于出现上述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反馈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形成解决方案。
五、加强文体活动安全管理。学生处、保卫处要加强学生文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举办各项文体活动(大型活动)必须填写《文体活动(大型活动)备案表》并提前一天送交学生处、保卫处;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体育赛事均采取自愿原则,各单位不得强迫学生参加;学生在参加文体活动前,带队教师必须组织学生学习并填写《运动伤害告知书》,确认身体状况符合参赛标准后方可允许学生参加比赛。
六、加强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各单位、各学生组织进行校外社会实践、参观学习等非教学活动时,带队老师要确保活动期间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对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参加活动学生要听从带队老师指挥,服从老师安排;各单位、各学生组织参加校外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向学生处提交《校外活动申请表》,学生处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活动。
七、加强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校外实习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带队实习老师要确保活动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因教学安排或毕业前参加校外实习,必须填写《校外实习申请书》《校外实习去向登记表》并做好信息统计存档。
八、加强公寓安全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寓安全,强化公寓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公寓安全用电,各二级学院每周组织公寓安全用电检查不少于一次,每周五将检查结果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加强公寓就寝秩序管理,各二级学院要完善晚归不归学生信息上报制度,对经常晚归不归的学生要按照学院规定严肃处理。
九、严格管控学生校外居住。各单位要严格管控学生校外居住,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大连科技学院校外居住管理办法》,严格审核申请校外居住学生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符合校外居住条件的学生,必须填写《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并提交本人申请、家长同意书等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校外住宿;校外居住学生要定时定期向所在二级学院汇报,提交情况说明;对于未经批准擅自校外居住的学生,要按照学院规定严肃处理。
十、加强学生放假期间安全管理。各单位要组织学生在放假(包括寒暑假在内的国家法定假日,下同)前填写《假期学生去向登记表》并做好存档;要在假期结束第一天向学生处报送《假期学生未返校情况登记表》,同时做好未返校学生的追踪摸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师生认真学习《大连科技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严格贯彻文件精神和要求,狠抓落实,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如因个人工作失职,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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