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学生寒暑假留校住宿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假期,根据大连科技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在寒暑假应按规定时间离校,不得滞留学校。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于放假前两周向所在系(院)提交《大连科技学院学生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经所在系(院)审核、学生处批准后,报后勤保障部安排住宿、填写“寒暑假留校住宿登记卡”,并报保卫处备案。
第二条 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按照“集中住宿”原则,由后勤保障部统一安排住宿。
第三条 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应主动配合后勤保障部做好寝室调整工作,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四条 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的作息制度。进出宿舍、教学楼等应出示“寒暑假留校住宿登记卡”,不得将登记卡转借他人,宿舍内严禁留宿他人。
第五条 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应签署《寒暑假安全责任承诺书》并遵守承诺内容,学生如有违纪现象,将按照《大连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试行)》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由此造成他人人身与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各系(院)辅导员指定一名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为临时负责人,协助辅导员做好假期留校住宿安全管理检查工作,如发现夜不归宿、违反学生管理规定等问题,要立即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了解情况后应及时向学生处、主管领导汇报。
第七条 留校学生的辅导员每周一、周四要与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联系,了解和掌握留校学生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第八条 值班辅导员要做好值班期间的校内巡查工作,每晚9:00至10:00进入寝室对学生归寝情况、寝室安全、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详细填写值班记录。如发现问题要立即向学生辅导员反馈,同时上报学生处。
第九条 学生处将对辅导员假期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值班的辅导员将按照《关于对大连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进行处理。
大连科技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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