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公布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5-07 点击量:417

 近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四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 2013 12号),正式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包括189家藏书单位的 1516部古籍,第四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有16家。 4 18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国家图书馆)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了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古籍普查重要发现。

 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囊括汉文古籍1218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286部,其他文字古籍9部, 3种甲骨文。甲骨文首次进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此次16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中,宗教、少数民族入选单位有中国嵩山少林寺、西藏博物馆、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西藏自治区罗布林卡、西藏自治区档案馆。会上还公布了古籍普查重要发现。一是关于古籍版本、品种及学术价值的重要发现,如北京大学藏西汉竹简、国家图书馆近年先后 5次入藏的 500余件西域文献、旅顺博物馆藏9世纪归义军时期敦煌写本《六祖坛经》、国家图书馆近年入藏的《大宝积经》一卷、辽宁省图书馆藏南宋淳熙八年( 1181)本《扬子法言》(西汉扬雄著)、南京图书馆藏宋刻《龙川略志》6卷和《别志》4卷、辽代大悯忠寺刊本佛经《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天经二卷》、军事科学院图书馆藏元刻明修本《十三经注疏》、国家图书馆藏明嘉靖内府录副写本《永乐大典》(卷 22722274“模”字韵的“湖”字一册)、国家图书馆藏《明渤海孙氏积善堂题赞手卷》、河南私人所藏明代金陵本《本草纲目》等。二是一批过去不了解的古籍收藏单位进入视野,如军事科学院军事科学资料馆、安徽皖西学院图书馆、中国文物研究所(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慕湘藏书馆、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等。(来源:图书馆报)